出访人员将公示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一)发给校区科研与学科工作部国际化及对外联络办公室在校区网站上公示。校领导将公示材料发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入境科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注:打印网页版公示材料)
注:
1、65周岁以上人员请同时提供带有体检合格字样的体检表(一年内有效)及家属知情同意书(附件七)。
2、涉密人员需同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申请表》(附件八)。
3、持因私护照出国人员需同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教工持普通护照出国(境)审批表》(附件九)。
4、申请国际化基金资助者,经费负担办法一栏填写拟申请盘锦校区国际化基金资助**金额。申请盘锦校区国际化基金资助手续将与申请出国出境手续同时进行,国际化基金申请结果将在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另行通知。具体资助办法详见http://pjoia.
因公护照或三年内未办理过政审的教工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表》,到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G01-N302)盖章,交到组织部(主楼427)。
照相地点:大连市政府西侧楼419(行政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办公电话:83624143
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穿深色衣服
生物信息回执需交到产业外事服务中心(西灰楼202:A2区3号楼,77足球场旁边)
报销流程
1、准备报销材料
①纸质版网页公示总结
②《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可在财务处下载),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员或带队团长签字。
③因公护照首页及出入境盖章复印件
④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⑤境内外有效票据
注:如申请教师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部分费用,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取消原因)。
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2、到G01-E204领取《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出国(境)任务审批复印件。
3、经科研与学科工作部国际化及对外联络办公室办公室核查后至财务办公室(G01-S101)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