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盘锦校区与台湾科技大学的友好合作往来,双方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建立学生交换学习项目,目前已派出22名学生正于台湾科技大学交换学习。现正式启动盘锦校区2017年春季赴台湾科技大学交换学习的选拔报名工作,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参加,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派出时间:
2017年春季(请自行查阅学校网站上公布的校历)
二. 项目类型及名额:
1.公费交换生:2名
2.自费交换生:10名
三、项目费用:
1.交换生赴台前需自行购买保险;
2.学杂费:公费交换生免交(需正常缴纳校区学年学费金额的一半);自费交换生依来校就读院系而定,收费详情请下载附件三查阅(另需正常缴纳校区学年学费金额的一半);
3.住宿相关费用:
(1)每学期住宿费约为新台币48,000元。(含押金新台币6,800元、水电费、天然瓦斯费及网络费等)
(2)如遇个人因素需提前返陆,或经安排入住后退宿者,费用不予退还。
(3)住宿费须于学期初一次缴纳完毕。水电费将依实际使用情形于学期末结算,采
多退少补制;押金将于学期末经本校勘验同意无损原则下退还。
(4)实际酌收费用,将于录取讯息公告后另行通知学生。
4.办理入台许可证等相关赴台手续:新台币1000元(该笔费用无法退费,若因故取消来台交换,交换生仍需支付本处代垫费)
四、可申请学院系所:
1.工程学院:自动化及控制研究所、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营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
2.电资学院:光电工程研究所、电子工程系、电机工程系、资讯工程系;
3.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研究所、工业管理系(限研究生)、企业管理系、资讯管理系;
4.设计学院:设计研究所、建筑系、工商业设计系;
5.人文社会学院:数位学习与教育研究所、应用外语系;
6.应用科技学院:工程技术研究所;
7.智慧财产学院:科技管理研究所、专利研究所
(注:交换学制以本科申请本科,研究生申请研究所为原则;若该学期单一系所申请人数超过可受理人数,除校内协调外,将依申请人数比例配额方式办理)
五、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 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每学期修读学分不低于15学分;
4. 综合素质强,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5. 经过家长同意;
6. 保证毕业前一个学期已返校;
7. 为保证学分顺利互换,申请专业原则上是对应的院系和专业,请申请人报名前务必自行上该校网站查询确认,须经过学院及教学事务部同意后方可转换学分。
六、报名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2. 家长知情同意书
3.历年成绩单 (学院出具)
4.学习排名证明 (学院出具)
七、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 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16:00将报名材料交至科研与学科工作部国际化及对外联络办公室G01-E204,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全将不再受理、视为报名无效。
八、联系方式:
赵老师:2631967
补充说明:
台灣科技大學之課程查詢系統連結如下:
該系統目前僅顯示2016秋季(1051)開設之課程信息,歡迎2017春季欲交換之學生參考。
因本校部分課程有些修課限制,如同學有課程相關之疑問,煩請直接致信詢問本校教務處承辦老師。
教務處老師之聯繫方式為:
§ 大學部:註冊組 蔡莉雯小姐 (lydia@mail.ntust.edu.tw / +886-2-27301190)
§ 研究所:研教組 邱驛惠小姐 (emilychiu@mail.ntust.edu.tw / +886-2-27301060)
注意:
1. 项目信息可能随友好学校接收能力而有所调整;
2. 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和拟赴海外学习专业课程一定要匹配,以便回校转换学分(请自行咨询本学院),如未经本学院及教学事务部认可而自行选课,不给予转换学分;
4. 报名截止后很快将于科研与学科工作部网站发布选拔考核通知,请报名的同学务必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
5. 被项目录取的同学不得由于个人原因退出项目;
6. 原则上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科研与学科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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